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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升山东天矩律师的专业素质,促进业务交流与合作,积极践行《律师法》要求,配合国家“六五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响应司法部“创先争优”的活动号召,充分发挥律师的职业优势,树立律师良好的社会形象,经合伙人会议研究决定,自2011年7月23日开始,利用自身办公场所会议室,于每周五下午3点举办“山东天矩律师事务所法律大讲堂”系列公益讲座。
法律大讲堂有四大特点:一是免费,该系列讲座属公益性质,对外不收取任何费用;二是开放性,活动向天矩所外的律师及其他对此活动感兴趣的社会人士开放;三是长期举办,除节假日外,每周一次;四是实力雄厚的专业队伍,有二十余名执业律师作为主讲人参与。
    联系方式:0533 - 3113707    邮箱:sdtjlaw@163.com
赴澳培训情况汇报
主讲:谭娜
时间:2015.01.17
地点:天矩所会议室

 

各位同仁:

大家早上好!本人受孟主任的委托,就本次赴澳培训做情况做如下汇报:

首先简单介绍一下此次培训:2013年,中国成为世界第一货物贸易大国,是124个国家和地区的主要贸易伙伴。2012年10月至2013年11月,全球新增407项贸易限制措施,较上一报告期增加99项。我国仍是贸易保护主义最大受害国。据商务部统计,2013年,我国出口产品共遭遇92起贸易救济调查(其中,反倾销案件71起、反补贴案件14起、保障措施案件7起),涉案总金额约36.6亿美元。我国企业面临的国际贸易和投资环境依然严峻。

    山东企业是遭遇出口壁垒的重点,为了发挥我省律师的作用,积极有效地应对国际贸易摩擦,2010年8月,山东省商务厅、山东省司法厅联合成立了“山东省应对国际贸易摩擦律师服务团”,本次赴澳学习主要的主要目的也是为了,提高我们律师在应对国际贸易摩擦领域的知识和能力,更好地服务于山东企业。

培训分为两个阶段,一是授课阶段,二是实习阶段,下面将按照这个顺序做依次做介绍,另外再社会活动和跨界交流情况做一下汇报:

                     

                      一、授课阶段

(包含在墨尔本的六周和在布里斯班的第一周,共49天)

授课共分为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 语言培训

(自2014年9月22日至10月4日,共两周,上课地点系在墨尔本市中心FLINDER STREET 474)

语言课由前维多利亚州上议院议员(legislature council)PETER KAVANAGH教授,其围绕澳大利亚政治及法律体系等内容,主要目的是为了了解和掌握在澳大利亚学习和实习期间所必需的基本词汇和相关常识。

同时,在学习期间Peter教授还带领全体学员分别参观了维多利亚州最高法院,中级法院、治安法院和维多利亚州议会,并且到维多利亚治安法院旁听了案件庭审,到维多利亚州议会旁听关于家庭暴力问题的议会讨论,从而对澳大利亚的法院体系和政治体系有了生动形象的切身了解。

                

                第二部分 法律专业知识培训

(自2014年10月6日至10月27日,共四周,地点是在墨尔本大学女王学院)

    1、ANNA COOSHA讲解澳大利亚的税收法律规定。ANNA先后就职于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安永等著名的会计师事务所和澳大利亚审计与保险标准委员会(AUASB)。在财务报表审计,合规风险以及在金融服务行业具有丰富实践经验。

2、杰奎琳和鲁克老师共同讲解了澳大利亚公司法、合同法和争议解决机制(调解、仲裁)等。

    3、泛域资本有限公司李乃明先生为讲解了如何在澳大利亚股票市场上市。李乃明在澳洲股市从事经纪工作18年有余,是澳洲资深股票经纪人,长期担任澳大利亚证券公司的中国首席代表。还参与多个中国企业在澳洲股票市场上市的筹划、协调、集资和股票交易等。

4、维多利亚州商务厅杨处长介绍了维多利亚州投资审批、投资项目和投资环境及商务厅的基本职能。

5、亚太法律论坛主席、维州注册中国律师马贺安律师从学习国外执业伦理、如何展业、如何重点发展非诉讼业务等方面进行了介绍。  

6、澳大利亚律师协会副主席莫里斯和澳大利亚国家司法部法律顾问、维多利亚州政府律师办公室首席大律师,莫琳娜律师讲解了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法律实务。

7、澳大利亚皇家大律师、澳大利亚联邦法院律师、澳大利亚最高法院律师、维多利亚律师协会国际仲裁委员会主席马丁介绍了仲裁协议效力、仲裁裁决执行等方面的问题,介绍了澳大利亚商事仲裁。    

8、墨尔本海洋保险法论坛及澳大利亚航空保险法论坛的创始人、同时也是CBP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安德鲁为代表团讲解了澳大利亚海商法的主要框架。安德鲁律师在其执业领域内享有国际声望,被誉为是“澳大利亚最出色的律师之一”并写入世界优秀律师指南中。

9、FCG 律师事务所的莫里教授和罗杰博士讲解了澳大利亚移民业务,重点提到了投资移民业务。

10、IRONFISH (亚太集团)澳大利亚房产为代表团讲解了澳大利亚的房地产市场状况并进行了投资分析。

                  第三部分 法律专业知识培训阶段

(2014年11月3日至7日 布里斯班)

    1由Wynnes Patent & Trademark Attorneys的Dr Ewen C Wynne介绍在澳大利亚申请专利、商标和版权的基本程序和费用。

2、由BENNETT&PHILP LAWYER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Nicole Murdoch介绍澳大利亚的知识产权、投资及房产业务。

3、由HOPGOODGANIM 律师事务所,该所合伙人Michael Hansel\Martin Klapper\Johnthan Fulcher分别讲述在澳上市、投资并购、原住民迁移及环境保护等问题。

    4、在昆士兰科技大学(Queensland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由教授LEE AITKEN讲授澳大利亚法律体系和仲裁及调解制度。

    5HWL EBSWORTH 律师事务所合伙人Mattew和特别顾问Emma共同就澳大利亚上市法律业务进行了讲解。

    6、贝克-麦坚实律师事务所布里斯班分所合伙人FOOKS DARREN向我们讲解澳洲投资事宜,重点讲到了澳大利亚独具特色合资经营(joint-venture)的相关问题。

    7、HALLETT LEGAL创始合伙人MARK HALLETT讲解澳大利亚外资审查委员会的审批程序及审查标准。

    8、MCCULLOUGH ROBERTSON LAWYERS(明高诺)律师事务所合伙人DUNCAN 讲解澳大利亚外资审查委员审查规则。

    9、HATZIS & member律师事务所的Peter Murrell )讲解澳大利亚海商法及司法实践。

    10、澳大利亚大律师Kelly Mclntyre 讲解澳大利亚诉讼法律事务。

                  学习心得及收获:

1、通过上述学习,初步了解了澳大利亚公司并购、公司上市、移民、外资审查、海外投资、知识产权、政府采购、税收等相关法律知识,也初步认识了澳大利亚法院体系及其他争端解决机制和争议解决机构。

2中澳自贸协定签订(在开放水平方面,澳大利亚对中国所有产品关税最终均降为零,中国对澳大利亚绝大多数产品关税最终降为零,相互给予最惠国待遇,同时大幅降低企业投资审查门槛,增加企业投资的市场准入机会、可预见性和透明度)以来更加密切,两国关系更加密切。澳大利亚93%的商品有望在2019年前削减至零关税。不是明天就能买到零关税的澳大利亚商品,这个过程至少需要四年!

3、澳大利亚经济呈现亚玲形,一方面矿产资源丰富、农牧业十分发达;另一方面,高端科技(生物、医药、电子动漫)发达,但制造业萎缩,因此,两国贸易互补性很强。澳大利亚拥有丰富的自然资源,矿产品、能源产品、农产品可长期供应中国市场;中国有丰富的劳动力资源和广阔市场,提供轻工、纺织、机电等劳动密集型产品,也能提供诸如卫星发射这样的高新技术服务。因此,两国经济取长补短、互利合作的潜力很大。

(商务部发布《国别贸易投资环境报告2014》:较2013年,澳对华出口较上年增长了30%,占澳对全球贸易增长比例的36%,澳对中国出口的主要产品有:金属矿砂、纺织纤维、油料产品、石油、有色金属、煤炭、天然气、水产品、裘皮革产品、染料制品等。澳自中国进口的主要产品有:服装服饰鞋、电动机械、办公室机械及计算机、通讯及录音设备、织纱织布、金属制品、旅行用品及箱包、普通机械产品等。 )

4、中国律师的作用:

与澳洲律师事务所联合对中国企业出具尽职调查报告(尽职调查报告按照澳洲法律要求出具)。

与澳当地律所、会计事务所建立联系,为客户进行专业的引荐。

在澳上市招股书由律师来写,找好的券商和经纪人。从准备到在澳洲上市成功大约需要6-12个月,根据企业的情况而定。

                      二、实习阶段

(2014年11月10日至12月15日 布里斯班)

我所实习的律师事务所是一家个人律师事务所(Hallet Legal)。该所是一家以房地产业务为主的律师事务所,主要从事房地产投资及交易的法律服务,在房地产界享有良好的声誉。该所的主任Mark hallett先生在房地产投资领域经验丰富,本身也从事房地产业务的投资和开发,并十分重视中国市场。我们在实习期间,与律所的主任以及各位律师建立了良好的关系。

实习体会:

1、敬业精神;

    2、认真的、专业的态度(房产合同);

    3、诚信的理念(Mark谈到诚信是立足之本);

4、中国人讲究“关系”、“圈子”,国外更讲究这一点。在澳洲律师的社交做的非常的深入,澳洲律师和杠杆关系网的客户联系非常紧密(例如,银行、房产中介等等),圣诞节前各种聚会、冷餐会是客户与律师事务所联系的绝佳机会。

                 

                 三、社会活动和跨界交流              

由于本次培训期间,全体成员拜访了大量的机构和团体,与国外单位、机构、团体建立良好联系,为了便于大家了解,我按照拜访、交流机构的性质为分类标准予以展开,并在报告结束时就对各个机构与我们未来的进一步合作展望预期做一点说明。

                    同行业交流

在澳期间,我们与当地具有明显专业特色和业内著名的律师事务所进行了广泛的交流,交流形式主要是双方成员集中半天时间,就受访律所专业特色领域和未来双方开展合作为主体进行深入的交流。

在墨尔本学习期间,通过澳中工商业企业联合会(ACBC)的安排,我们拜访了贝克麦坚石律师事务所(Baker&Mckenzine),

    代表团还在墨尔本拜访了张百善律师事务所(Chambers),当时会谈是在克林路的索菲特大酒店,张百善律师先前参加了中国外商投资企业法的起草,该所系一家澳大利亚本土的为中国企业提供投资服务的律师事务所,现为山东潍柴的海外投资顾问。该所的专长为矿业领域和投资。

参观并听取了铭德律师事务所(Minter Ellison)合伙人律师对于该所的介绍。Minter Ellison是澳洲最大的本土律师事务所,也是一家国际性的律师事务所,在亚洲、澳大利亚、新西兰和英国共设有15 家分支机构,拥有合伙人200多名、律师600多名。 铭德律师事务所也是第一批进入中国的外国律师事务所之一,在香港和上海和北京均建立了代表处。主要从事大型基建项目,能源,建筑,企业破产、重组和争议解决,公司和商业事宜,雇佣和人力资源,技术、通信和外包等法律事务。

此外,就海商海事专业领域,代表团拜访了Holman律师事务所,Clyde律师事务所,Norton Rose律师事务所。

就知识产权专题领域,代表团邀请了Shelston知识产权事务所的Andrew和Mark分别就商标和专利进行了主题授课和交流。

    在结束墨尔本第一阶段培训后,全团转至布里斯班开展了第二阶段的实习和培训。在布里斯班期间,代表团拜访了贝克麦坚石律师事务所布里斯班分所,并由其合伙人Darran Fooks为全体成员介绍了昆士兰矿业领域投资的相关法律问题。随后,代表团又拜访了HWL律师事务所,该所合伙人律师Matthew为全体成员介绍了澳洲的IPO上市业务。在Hopgoodganim律师事务所拜访期间;该所的合伙人律师Martin为代表团介绍了昆士兰的能源领域及其投资法律实务。

随后,代表团还拜访了明高诺律师事务所,该所合伙人律师Duncan为全体成员详细介绍了澳大利亚外商投资审批的法律事务,包括外商投资审批委员会的详细工作及审批流程。

此外,因为代表团到访布里斯班期间是澳洲圣诞节假期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月份,布里斯班的各个律师事务所盛情邀请代表团成员一起参加他们为其客户准备的圣诞节前夕社交晚会,这为代表团成员提供了一个非常好的结交当地知名企业代表、政府成员等社会名流的机会。

                    社会活动及跨界交流

在墨尔本培训期间,代表团联系了中国驻墨尔本领事馆,并派代表参加了领事馆和当地政府为庆祝中国国庆节举办的社交晚宴,并且代表团还联系拜访了墨尔本的澳中工商业企业联合会,并在该会的组织下,与墨尔本青年联合会一起举办了社交晚宴,拓展了代表团成员与工商业界成员和墨尔本青年组织的联系和交流。

同时,代表团还积极联系了澳洲当地知名会计师事务所(例如毕马威、普华永道、德勤、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说一下信永中和),以及大学研究机构(例如墨尔本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并与这些机构的负责中国业务人员进行了与澳洲投资相关的广泛交流。

在布里斯班培训期间,正值G20全球峰会召开在即,代表团成员积极联系并参加了布里斯班市政府为G20组织召开的全球专业论坛,并通过参加能源、科技、数字化智能城市、旅游等一系列主体论坛,代表团成员聆听了来自这些领域的世界知名专家和企业家代表的精彩发言,收获颇丰。

在布里斯班实习后半阶段,代表团集中联系拜访了布里斯班和昆士兰政府部门,其中包括布里斯班商业和市场推广部,昆士兰商业贸易投资部以及其下属的食品和农业部、商业移民部。并且代表团通过联系,昆士兰州政府内阁部出面邀请了州政府各个主管部门负责人,一起为代表团举办了欢迎及社交午宴。此外,布里斯班周边的洛根市市长也热情地邀请代表团拜访该市,并组织了商务宴请。

在培训临近结束阶段,代表团拜访了昆士兰律师协会、总检察长办公室和Tribunal审判机构。

通过以上拜访、交流,除对对诸如知识产权、投资、地产、上市、移民等具体法律事务有了深入了解之外,还对与以上机构、团体如何开展下一步合作也进行了深入探讨,同时对于我们所自身也进行了很好的宣传与推介。

                       语:

 

通过三个月的在澳学习交流,我想,不仅学到国外宝贵的先进知识和经验,而且与澳洲法律、政府、社会团体、行业协会、财务投资机构之间建立了广泛和深入的联系、畅通了联系渠道。特别是在中澳自贸协议签署后,就如何更好地服务与两国和两地的经贸活动,各个澳洲机构给出了许多直观的便利措施和启发性建议。在想在今后的工作中,一方面是继续保持与澳洲各个机构及其成员的持续性交流;另一方面是中澳自贸协议后如何进一步拓展、调整对澳特别是对维多利亚和昆士兰的贸易投资结构,形成多部门多行业参与的合力,从而更好地服务于我们的企业,从而更好的服务于我们的经济发展。

 

                                 谭 娜

                                 二零一五年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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