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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网络诈骗案-----诈骗再犯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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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律师: 王爱民  
专业领域:业务二部

        2010年国庆节刚过,律师办公室来了两名东北女性,她们是为亲属请律师的,涉嫌的罪名是诈骗,已经批捕了,还在公安侦查阶段,据说数额在40多万。

        谈了半小时左右,家属确实不清楚案件情况,只就律师费问题进行了协商,办理了委托手续,从侦查阶段一直到一审判决下达之日。

        律师很快介入案件,前往办案机关了解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情况并提出会见要求。律师在看守所见到的是一个50多岁的男人,精神状态不是很好。接触后,发现该犯罪嫌疑人口才出奇地好,一口标准的普通话。说话条理清楚,用词准确,感觉非常真诚。如果不是在看守所,真以为他是中铁六局的领导呢。

        随着案件的进展,律师对案件事实有了明晰的认识。总共四个嫌疑人,暂且称呼他们为A、B、C、D,已经全部到案,他们交代了多起诈骗案件,数额在40万左右,但目前查实的只有一起。

        他们是从电视上学的诈骗方法。这四个人用不同的QQ号码上网聊天,专门找山东籍的四十岁以上的女性加QQ好友,不同的QQ号码虚拟了相同的主人身份,都自称是中铁六局的领导,姓张,五十岁,在各地监督修建铁路。所以任何人聊的女网友,只要能聊出来对方的电话号码,A、B、C、D都可以电话联系,根本不会穿帮,谁跟对方联系谁就是老张。他们同时聊着很多女网友,网上聊,网下打电话,当然,电话号码是北京的。聊上一两个月,在某一个地区攒上几个女网友以后就杀奔过来,实施诈骗。用事先买的假身份证选酒店住宿,一般是开两个在一起的房间,再开一个另外酒店的房间。A就给女网友打电话说,我是“老张”,修铁路修到这里了,住在某某酒店,白天工作很忙,晚上有时间想见个面。一般女网友会同意见面,因为之前已经卿卿我我多日。见面后甜言蜜语哄着上床,“老张”就取得情人身份了,与女子无话不谈,除了工作还有一些其他做买卖捞钱的事情,往往说得女网友羡慕不已。

         时机成熟后,他们开始骗财,骗财是建立在骗色基础上的。其他人比如B就扮演买邮票的来跟“老张”联系,当然要好话说尽,说到以前通过“老张”买的邮票赚了多少钱,这次还请多多帮忙之类的话。最后“老张”要推辞说现在不一定能办到,我的那个朋友调走了,但是身边的女人刚好是本地邮电局局长的亲戚,肯定有办法等等。并且现在邮票的价格已经是1300元一张了,要买的话得多花钱,但买邮票的一副只要有货就全进的样子,表示涨价也可以。然后买邮票的就千恩万谢地离开了。

        买邮票的走了以后,“老张”就告诉女人这种邮票现在很奇缺,弄到就能够从中赚钱,以前做过,赚了不少钱。刚才之所以说你认识局长,是想让你也从中赚一笔。只要你说是我女朋友,认识卖家,我们就可以多长点差价。其实不用你找局长,我能找到卖家。女人心里非常感激眼前的这个北京高官,认为对方很在意自己,赚钱的事情都想着自己。

        他们开始着手打电话找卖家,联系好就打车前往。在邮电局宿舍的某单元楼下见到了另一个犯罪嫌疑人C,他正急匆匆下楼要出门。猛然见到A和女人,A说这是你嫂子,想要点邮票。C赶紧热情相邀,说:你们先上楼坐坐,我爸爸八十大寿,我去接个人,回来再说。A作出为难状,我们也不知道老人生日,没带礼物,上去不太好,就在楼下说说吧。C说邮票的事情现在不好办了,我爸爸都卖给别人了,是900元一张。A赶紧说,我们给950元,有多少要多少。C说我回去问问爸爸,然后上楼。A和女人在楼下等。

        C再下楼的时候,就拿了一张邮票,问是不是这种,并且说爸爸必须要现钱交易。“老张”毫不犹豫拿出950元钱给了C,说回去找买家确认。

         回到酒店,买家B早已经恭候多时,见到邮票跟见到失散多年的亲人一样兴奋,就是它!有多少买多少!马上给了1300元钱,装起了邮票。“老张”就要求B先把钱给自己,好去买更多的邮票,但B死活不同意,说不见货我不会给钱,这是规矩,更何况我还需要到各个银行去凑钱,一大笔钱不可能随身携带。

        “老张”只好自己想办法,打了N多电话,要求自己的会计给自己打款不成,要求自己的债务人还钱不成,要求自己的朋友借钱也不成.只有手里的两万元,这可为难了“老张”。

        最终的结果是:买卖双方一个要求款到给货一个要求货到付款,无法达成一致,“老张”又临时筹不到钱。而其中利润能达到30%以上,女网友一般就禁不住转眼就能分得好几万块钱的诱惑,又考虑到刚刚与自己有肉体接触的男人想让自己赚点钱,就会毫不犹豫地把积蓄提出来用做本钱。

        A带着女人和女人的钱再次找到C,见面后A先是拿出来300块钱作为给老人祝寿的礼金,这也是刚刚那张邮票赚的钱。然后要求买邮票,还是在楼下等。

        C一会儿拿着邮票下楼,总共30万元的邮票,但A跟女人只有18万元现金,需要来回倒腾两次。钱货交接完毕,A就提要求,这样我们来回跑不方便,要不我们先把邮票全带走,卖了以后马上回来还钱。C沉思片刻表示同意,但需要留一个人做人质,以防你们卖了邮票不还钱。先是想让女人做人质,但C不同意,说跟她不熟悉,就让A做人质吧,既然也随了份子钱,上去看看老人也是应该的,在楼上等女人把邮票卖掉就回来接他。A就装模作样给B打电话,说自己有点事情脱不开身,让自己的女朋友带着邮票过去,请那边赶紧把钱准备好。那边电话里高兴地答应了。

        女人带着邮票回到酒店,根本找不到B,再给A电话,A回话说B在银行取款,需要好几家银行凑钱呢,再等等。女人左等右等不见B的踪影,就再次给A电话,但电话打不通了。

        回头说D,他是负责开房间、退房间、餐饮等服务性事宜的。他在得知女人已经着手回家取钱以后,就跟B、C一起,迅速将房间退掉,开车来到邮电局宿舍附近等着。C继续去扮演局长儿子,B、D在车上等,A、C脱身后来车上会合。

        女人离开邮电局宿舍以后,A、C两人根本没上楼,楼上也没有自己的什么家人过生日,两人很快回到了停在一边的汽车上,四个骗子集结完毕。

        女人打不通电话就通过酒店服务台来到A所住的房间,发现已经人去楼空,一片狼藉。服务员还发现,房间里的电视机、电脑都失窃了。女人这时候才感到害怕,看着手里的邮票不知所措。

        女人跟酒店的人员一起报案,一个是被盗,一个是被骗。

        话说四个嫌疑人一起开车直奔济南,途中把手机和手机卡一起扔掉了。到了济南,又约会了一个女网友,但这个女网友没有上当。然后他们就退房去机场飞回东北。

        经过再三做工作,被骗女人才交代了被骗色的事实。也是根据这些细节和证据,刑警在20天后将四名嫌疑人分别抓获。

        在审讯中,刑警们发现了如下一些事实:

        他们专门找山东籍的四十岁以上的女性加QQ。因为这个年龄的女人有一定的经济基础,老公也不太担心她,比较空虚,容易上当。

        他们骗了很女人,有的见面后女人相不中“老张”(当然这个“老张”并不是固定的一个人),骗色骗财的事情就都未遂。也有相中人被骗色但女人没有钱的,就无法诈骗成功。还有的女网友相中了人也很有钱的,但看着邮票不太好,或者邮票倒卖的事情不可靠,不愿意参与倒卖,他们也就没能诈骗成功。

        他们在东营、潍坊、济南、泰安、滨州都做过案。

        他们的道具是:辽东半岛开放纪念邮票,红的,叫红猴票。

        一开始做案的时候,程序有瑕疵,女人不容易上当。后来他们反复改进了程序,就按照程序操作,环环相扣,很容易令人信以为真。

        在东营一次就骗了三个女人,每人三四万,她们根本没报警。

        他们以“老张”的身份聊天骗出对的电话号码来,谁扮演“老张”是随机的。号码给谁,谁电话联系,谁就是“老张”。

        而笔者的这个当事人A根本不会打字!所以他见的女网友都是别人聊出来的电话,他只打电话和扮演“老张”!

         D是专职加QQ的,才30多岁,他们嫌他嫩,不让他扮演“老张”。他有工作,只在业余时间专心致志的聊天。收获的时候跟着,负责开房间之类的服务性事务的。另外三个分别扮演买方、卖方、中间人,谁扮演中间人谁就是“老张”。

        他们到案后,根本不知道被他骗的女人叫什么名字!A说这女人就应该上当受骗,她老公对她那么好,她还跟别人上床。我不骗她别人也会骗她。这次上当,以后还上当。她就那样的人!

        酒店的电视机、电脑是B、C、D三人退房时顺手牵羊偷走的。

        春节后开庭。开庭时,除了A,其他人全认为自己是从犯。公诉人认为在共同犯罪中,离了从犯犯罪行为可以照常进行,但主犯是必不可少的。如果“老张”自己出面骗不了这些女人。邮票、开房间的假身份证都是A准备的,诈骗方法也是他学的,刚好这次是他扮演“老张”,所以他是主犯。其他人也都是主犯,只是有的人作用小一点。
        法庭上,自我辩解最猛的是那个专门聊QQ的年轻人,他没有出现在被害人面前,他说自己不是主犯。公诉人说主犯又不会打字,你不锁定作案对象,能骗成功吗?他说我打字就是聊出来一个电话号码,表达一下爱慕之情。公诉人认为聊天的时候不是想聊个女网友做女朋友,而是寻找诈骗对象,他明知聊出来号码是要骗她的,虽然从来没见过网友,但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是不可或缺的。你还用假身份证开房,订饭、管账、望风等,难道不是主犯?

        通过审理,还发现一件事情,骗子们互相骗。买邮票的见不到钱,只有卖邮票的跟中间人才交接骗得的钱。他们就黑起一部分来。明明骗了16万,就告诉买邮票的骗了4万!一个人分了1万。剩下的12万,卖邮票的、中间人和聊QQ的一个人4万。这样就是三个人每人5万,一个人1万。

       “老张”自己筹备的2万元,是练功钞,只有第一张是真币。

        根据分赃数额不同,有三个被告人退赔了部分赃款,受害人追回了部分经济损失。

前几天,一审判决书下达了,A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根据律师的辩护意见(详见http://www.sdtjlaw.com/law/89.html)没有适用诈骗再犯10年以上的解释。B、C、D以诈骗罪、盗窃罪数罪并罚,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五年六个月、四年六个月。

        本文作者:山东天矩律师事务所王爱民律师(女,医学法学双学历律师,中国致公党党员,联系电话13853329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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