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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说法】《法眼看天下》,律师帮你解决法律纠纷
浏览次数:2322 次
时间:2017-06-28 09:09:35
分类:学术研究

 2017年6月25日早晨七点半,淄博电台经济频道法律直播栏目《法眼看天下》准时播出。本期话题是校园贷,主持人刘玲与法律嘉宾带领广大听众和网友一起讨论了关于校园贷的现状和危害。节目中,律师回答了听众朋友的法律咨询,本文整理了两个比较典型的咨询案例:


 

 

 

   买房买出了纠纷,我该怎么办?

   我与开发商签约买了套房,已经付清首付款,约定余款抵押贷款。时间过去了三个月,贷款却贷不下来,和开发商协商退款开发商不退,我该怎么办?


徐景津律师解答:

 

 这个问题具体要看你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如何约定,《商品房买卖合同》经双方确认签字后即生效,没有法定事由和约定事由,你不可以要求退款。

 不能贷款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一般由于购房人自身征信原因导致不能贷款,要由购房人承担违约责任,比如购房人有不良征信记录,包括本人和配偶的银行征信、某些网络借贷平台的不良记录等,都会影响贷款的审批。

 如果是银行或者开发商的原因导致贷款无法办理,则购房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全额退房款。这种情况一般包括开发商的土地证抵押未解除,房产被查封无法办理变更登记和抵押登记,银行贷款政策变更或额度受限,开发商一房两卖等。

 

 律师建议,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采取诉讼方式。    在此也提醒各位购房人在贷款购房之前一定要先了解一下自己的征信情况,征信存在问题的话只能考虑全款或寻找一些正规的借贷公司借款。购房人签订购房合同前,还要审查开发商的销售房屋的相关证件,了解公司信誉和楼盘情况。

 

 


 

   为人担保被追债,我该怎么办?

   替朋友担保向私人高息贷款了几十万,现贷款人失去消息,其妻正闹离婚住在娘家(贷款时其妻知道此笔贷款),贷款人名下有一公司已停产,之前公司、房产、汽车均已向银行抵押贷款,现放贷人向我追索贷款及利息,请问我现在该怎么办?


  徐景津律师解答:

 首先要确认担保人的担保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责任保证。一般保证的责任是在债务人没有资产偿还的情况下,保证人才承担偿还责任;连带责任保证人与债务人有同等偿还债务的责任,债权人可以向任一方要求偿还债务。

 高息贷款公司所做业务,担保方式应该是连带责任保证。    

  出现这种借款人无法偿还贷款的情况,建议不要私下再签订还款协议等文书,最好也不要私下代为清偿,要告知贷款人通过诉讼程序解决。

 诉讼后,一是确定贷款本金和利息的实际金额,因为高于法律规定的利息人民法院不支持;二是贷款人提出保全申请后可以查询借款人的财产状况采取保全措施;三是贷款人可以同时列借款人的配偶为被告,增加清偿的机会;四是保证人获得担保抗辩的权利,可以就保证期限、诉讼时效、保证效力等作出抗辩;五是法院会在裁判文书中确定保证人若承担责任,则享有对借款人的追偿权。

 切忌在实际情况不确定时轻易与贷款人签署还款协议、新的借款合同等背债的书面材料。如果最终由保证人来清偿了债务,你还可以通过诉讼方式向借款人追索。


本文作者:徐景津律师18753386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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